公民身故“一件事”操作办法

2020-08-29 13:34:44 乐乡公墓 814

各位丧户:

为深入推进“一网通办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办事流程,提升部门协同服务能力,让群众高效办理公民身故“一件事”,市殡葬管理处通知,自2020年9月1日起,取消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,丧事承办人可凭相关机构开具的《死亡证明》(二、三联)至殡仪馆办理殡殓业务。

一、死亡证明及开具机构如下:

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》——医疗机构

《居民死亡推断书》—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《居民死亡确认书》——公安部门

《宣告死亡判决书》——法院

二、友情提示:

1、丧事承办人(直系亲属)凭有效身份证件开具《死亡证明》并提醒开具机构及时上传信息,如殡仪馆在网上验证信息失败,将无法办理火化业务;

2、以上四种死亡证明只需其中一种即可办理殡殓业务;

3、衔接期间,2020年9月1日零时前开具的原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;

4、服务代理机构开具《代理委托书》的,按市相关要求办理。


上海市青浦区殡仪馆